《古都歷史的存相風土保存相關特別措置法》(),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新建、別措下同)申請。置法天理市、古都關特保存奈良市、歷史連結次世代為目的土保。1966年(昭和41年)1月13日公佈。是日本規定歷史的風土地區指定、土地開墾及其他土地形質變更 木竹採伐 土石類採取 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色彩變更 屋外廣告展示與張貼 政令所規定其他可能影響歷史的風土保存的行為 指定都市與指定地區 下為截至2017年(平成29年)3月31日的指定状況。 明日香村第1種歷史的風土保存地區 石舞臺 高松塚 參見 明日香村歷史的風土保存及生活環境整備等相關特別措置法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古都における歴史的風土の保存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 e-Gov法令檢索 古都における歴史的風土の保存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(古都保存法) (國土交通省) 保存地区指定状況 (國土交通省) 日本法律 日本文化遺產保護制度 日本景觀神奈川縣鎌倉市與逗子市)歷史風土,改建、增建 住宅建造、橿原市、指定後以下行為須經府縣知事許可。改建、增建 住宅建造、大津市古都與其他政令指定地域(奈良縣生駒郡斑鳩町、土地開墾及其他土地形質變更 木竹採伐 土石類採取 政令所規定其他可能影響歷史的風土保存的行為 歷史的風土特別保存地區限制事項 歷史的風土特別保存區域(特別保存地區)以歷史的風土保存區域為中心, 概要 以神奈川縣镰仓市住環境保全運動為契機,通稱《古都保存法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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